院属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内科协协字[2024]8号)文件精神,学院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我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者个人自愿申报,并填写《提名表》(附件1,其中代表性案例可参考附件2.案例模板),于3月22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由科技与职教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附件2.案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