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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 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职教研究中心    时间:2024-03-20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内科协协字[2024]7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自治区科协可分别提名我区候选人5名、候选团队2个。

2.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自治区科协可提名我区候选人3名。

二、推荐名额分配

我院可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候选人1名,团队奖候选团队1个,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

三、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团队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评选条件,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担任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应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备较强的内部协作关系,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4)团队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得到同行公认。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3.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注:每位申报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个人奖申报人不得作为团队奖成员参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对应的《提名表》(附件1、2、3,其中代表性案例可参考附件4),于3月22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由科技与职教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附件1.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

附件2.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人提名表

附件3.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

附件4.案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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